党建思政
把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和归宿
2011-11-08 | 浏览量:32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和归宿,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着力改善民生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马克思主义在科学阐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同时,也指明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规律,强调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集中体现了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就要牢记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和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和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具体地、深入地落实到制定和实施各项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在实践中,着力改善民生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其实质就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着力改善民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马克思主义认为,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必须在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使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成为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最终应体现在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上,体现在人的全面发展上。离开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离开人的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就失去了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开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真心诚意的拥护,关键在于它极大地改善了民生,使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得到满足。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党的十七大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老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提出的新要求。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任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关节点,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
着力改善民生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重要内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是我们党的一个政治优势。正是靠着这一政治优势,我们党才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着力改善民生,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方面面,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人民群众生活总体上还不十分富裕,还有不少贫困人口,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还需要付出极大努力。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此,除了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和思想素质,还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群众的参与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各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