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刑法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0-09-15 | 浏览量:131
一、培养目标
根据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教育应“面积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愿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作贡献。
2、掌握坚实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和系统的刑法学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刑法学研究、教学工作或司法实际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语,能比较熟练地运用该门外语阅读刑法学外方专业文献。
4、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1、中国刑法学
主要研究中国刑法理论及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
2、外国刑法学
主要研究世界各国刑事立法和刑法理论。
3、犯罪学
主要研究犯罪产生的原因、条件以及预防犯罪的对策。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三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见课程设置表
五、应修满的学分总数
课程总学分控制为28——31学分,培养环节学分不低于4学分。
六、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学位论文选题应具有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学位论文选题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并须经导师批准。
2、开题报告。论文选题确定之后,应在教研室范围内作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在第二学年结束前举行。开题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选题理由,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本人的详细研究计划,主要参考书目等。研究生在作完开题报告后,开始撰写论文。论文初稿应在第三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交指导老师审阅,第三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一个半月内定稿打印。
3、认真进行学位论文的全面审查。
本专业硕士生应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3—5个月向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有关教师、导师、指导小组成员全面地报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论文最低不少于3万字。
七、其他学习项目安排
1、教学实践。第二学年第二学期安排为期一周的教学实习。
2、社会实践。第一学年暑假期间进行一次为期一月的社会实践活动,可以是到城乡进行法律咨询或法律服务,也可以是到政法机关或者律师事务所协助办案。社会实践结束后,向导师提交一篇调查报告或总结文章。
3、科研实践。除参加导师主持的科研项目外,研究生也应对自己感兴趣的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学习期间,至少在公开发行的省级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否则,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八、培养方式
培养硕士研究生,采取导师个别指导和学科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研究生自学与教师指导相结合的方法。其中,尤其注重发挥学科组集体的力量和硕士生本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教学上,采取系统的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专题讲授与自由讨论、课内教学与课外交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并特别注重因材施教。同时,对研究生实行严格的考核,建立必要的筛选淘汰机制,以确保培养质量。
附件: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类别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开课学期 | 教学方式 | 考核方式 | 备注 | |
公 共 课 | SG0102 |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 2 | 36 | 1 | 讲授 | 考试 | ||
SG0401 | 第一外国语 | 4 | 144 | 1、2 | 讲授 | 考试 | |||
SG0103 |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1 | 18 | 1 | 讲授 | 考试 | |||
专业必修课 | 刑法总论 | 3 | 54 | 1 | 讲授 | 笔试 | |||
刑罚通论 | 2 | 36 | 1 | 讲授 | 笔试 | ||||
罪刑各论 | 3 | 54 | 2 | 讲授 | 笔试 | ||||
研究方向必修课 | 犯罪学 | 2 | 36 | 1 | 讲授 | 笔试 | 选择一门课程为学位必修课,其他的课程可选择为选修课。 | ||
外国刑法 | 2 | 36 | 2 | 讲授 | 考察 | ||||
国际刑法 | 2 | 36 | 3 | 讲授 | 考察 | ||||
职务犯罪研究 | 2 | 36 | 2 | 讲授 | 考察 | ||||
选 修 课 | 中国刑法史 | 2 | 36 | 1 | 讲授、讨论 | 考试 | |||
刑事诉讼法学 | 2 | 36 | 1 | 讲授 | 考试 | ||||
法理学专题 | 2 | 36 | 1 | 讲授 | 考察 | ||||
当代新型犯罪研究 | 2 | 36 | 2 | 讲授 | 考察 | ||||
英美刑法 | 2 | 36 | 2 | 讲授 | 考察 | ||||
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 | 2 | 36 | 1 | 讲授 | 考察 | ||||
刑事理论与司法运用 | 2 | 36 | 3 | 讨论与社会实践 | 考察 | ||||
环境刑法专题 | 2 | 36 | 3 | 讲授、讨论 | 考察 | ||||
经济犯罪研究 | 2 | 36 | 2 | 讲授、讨论 | 考察 | ||||
刑法哲学专题 | 2 | 36 | 3 | 讲授、讨论 | 考察 | ||||
刑法案例与理论 | 2 | 36 | 2 | 讲授、讨论 | 考察 | ||||
补 修 课 | 民法学 | 不少于2门,不记学分(本科非法学专业必须补修)。 | |||||||
经济法学 | |||||||||
行政法学 | |||||||||
培 养 环 节 | 助教、助管或助研 1学分 | ||||||||
至少参加2次学术会议 1学分 | |||||||||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答辩时间 1学分 | |||||||||
至少公开做学术报告1次 1学分 | |||||||||
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 | |||||||||
通过学位英语考试或大学英语6级成绩合格 |
注:非学位选修课视学分情况任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