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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一庭”——花溪区基层人民法院旁听庭审
2014-07-10 | 浏览量:13
2014年7月9日,贵阳市花溪区基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陈国俊、严军诉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管理局行政登记一案。我校yl6809永利官网12级1班8位同学旁听了此次庭审。 本次案件的基本案情为原告陈国俊、严军因在尖山村羊昌坝开办洗车场,需办理营业执照,在办理过程中,工商管理局告知其在名称核准后,应向本案被告花溪区城市管理局备案登记。原告于2014年3月24日向被告邮寄了申请备案登记的材料,但被告在收到材料后未在10日内办理申请,其不作为使得原告的注册企业名称过期,不能办理营业执照。因此原告诉诸法院请求确认被告行政行为违法,判令被告对原告的洗车场申请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同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诉讼代理人就对方所提出的观点展开激烈的辩驳,陈述事实,论证证据。最后合议庭在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之后,决定对陈国俊、严军诉贵阳市花溪区城市管理局行政登记一案择期宣判。 本次旁听庭审,既是2012级法学本科生课程的教学实践安排,也是永利官网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中的重要内容。通过参与真实案件庭审的方式开展实践教学,以感知和体验式教学进行培养模式改革的探索,是永利官网法科学子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契机,也是永利官网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中教学模式创新改革的题中之义。相信经过越来越丰富的实践锻炼,学生的法律素养定能不断提高,在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定能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撰稿人:法学121班戴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