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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印教授参加2012西部大开发方印教授参加2012西部大开发•环境资源法制论坛
2012-11-15 | 浏览量:51
方印教授参加2012西部大开发方印教授参加2012西部大开发•环境资源法制论坛
2012年11月10日、11日,西部大开发•环境资源法制论坛在贵阳召开。此次论坛是一个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西部开发法制建设委员会主办,贵州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贵阳学院法学学科组承办的全国性学术研讨会议。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中,与会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积极热烈并深刻严谨的探讨,对西部大开发进程中的环境资源保护法律问题特别是工业化进程中的生态工业园建设的法律规制和《环境保护法》修改中的重大、前沿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取得了许多共识,并对《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提出中肯而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对清镇市环保法庭的有益探索及成功经验进行了高度评价和肯定,对今后的环保司法实务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学理探讨。
永利官网民商法教研室方印教授作为贵州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被邀参加此次会议。在会议期间,方印教授与与会专家学者进行了交流,并提出环境法学界应大力倡导与加强“规范法学”研究方法在环境法理论创新与制度建设研究中的运用的观点,这样才使环境法学者的研究工作与环境管理学者、环境经济学者、环境伦理学者的研究工作之间有一定的区分性,进而形成环境法学者的核心研究领域与专业槽,才利于进一步推动环境法学者与传统法学者尤其是与民法学者之间进行沟通、交流与对话,在互动与认同之间促进环境法学科的发展,最终促进环境法理论研究与制度设计符合法规范所要求的价值理性与技术理性。该观点受到了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