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2010级在职法律硕士毕业论文答辩注意事项
2012-11-22 | 浏览量:49
2010级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定于2012年12月1日答辩。为了顺利进行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各位同学须准备一份答辩演示用PPT,PPT主要是演示论文结构、研究意义和创新点等,不能只是论文目录的照搬,须简明生动,但切忌花哨,大家注意把握。
2.学位论文答辩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检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最后一道工序。全体同学务必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高度重视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将严格按照要求考核、审查所提交答辩的论文是否符合学位论文要求,并相应地决定建议是否授予法律硕士学位。
3.分组情况将张贴在学院的公告栏,请务必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按照分组排序等候参加答辩
4.论文答辩将采取答辩委员会委员现场直接提问、答辩同学当场立即回答的形式进行,这种答辩形式对答辩同学的问题把握、临场反应能力以及专业综合素养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请同学们务必在答辩前认真温习学位论文,对论文主要观点、相关思路及可能存在的争议问题事先予以梳理,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5.回答答辩委员提问时,应当做到观点明确、条理清楚、简明扼要,不拖泥带水,对争议问题敢于阐明自己的立场,对没有思考或者把握不准的问题勇于承认不足。
6.进出答辩会场注意讲究礼仪,遵守纪律,保持安静,尊重答辩委员和在场旁听同学。
7. 未尽事宜,参照预答辩相关规定。
8. 答辩时,请携带学费缴纳收据单,以便审查。没有交学费的同学,不予答辩。
祝各位同学顺利通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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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