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做好2013年研究生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3-09-18 | 浏览量:6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学校从2013年7月22日起进入暑期,为切实做好暑期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及相关工作,确保暑期研究生的人生和财产安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暑期放假时间及开学时间
1、暑期放假时间:2013年7月22日—8月30日。
2、报到注册时间:2013年8月31日(星期六)、9月1日(星期日)。
3、上课时间:2013年9月2日(星期一)。
二 暑期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认真组织好对本单位研究生的防火、防盗、防骗、防自然灾害以及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及时了解研究生的情况。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组织对研究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和防火、防盗检查,需要进行安全防护和维修的,请及时联系学校有关部门。
3、暑假期间,原则上所有研究生都离校返家,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做好疏导工作。因特殊原因留宿的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应做好留宿的申请、审批、登记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未申请暑期留宿的研究生应于7月22日前离校。
4、研究生在留宿期间应严格履行报告和请(销)假手续,需要外出的研究生必须把外出去向报告给同学、老师及宿舍管理人员;需要回家或长时间离校的研究生必须向所在培养单位办理请假手续。各培养单位要
做好留宿研究生、中途离校或提前返校研究生的情况统计,保持与研究生及其家长的联系,准确掌握好每位留宿研究生的动态。
5、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要求研究生按照后勤集团的住宿安排进行住宿,要教育留宿研究生严格遵守学校的宿舍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
6、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暑期应安排好值班教师,负责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和研究生辅导员(兼职)要保持手机畅通,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学校报告。
7、严禁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进行集体外出旅游活动,对研究生自发组织外出旅游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并做好记录。
8、对组织研究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开展“三下乡”以及有关学科实习活动的,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 须严密组织,签订安全协议书,并指派专门人员带队。
9、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于2013年8月31日、9月1日做好研究生的报到注册工作,对未能按时返校报到注册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及时统计并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做好暑期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切实保障研究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好、发展好和维护好研究生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