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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报二、三级教授岗位的通知
2011-10-27 | 浏览量:199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全省事业单位首轮岗位聘用工作已接近尾声。按照学校人事改革岗位聘用工作进程,我校已完成了“试点”阶段的二、三级教授岗位聘用。由于试点阶段二、三级教授的业绩及任职年限计算与全省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阶段的计算时间不同,我校部分高级专家未能参加全省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中二、三级教授岗位的评审。经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商,决定按首次岗位聘用的相关政策,近期开展二、三级教授岗位聘用的补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业绩和任职年限时间计算,按《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0]757号)文件执行,即“统一截止为2010年11月30日”;
任职条件按照《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黔人通[2007]194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请各学院(部、所、室)在本单位二、三级教授岗位设置的空岗职数内择优推荐;
个人填写《贵州省事业单位二、三级教授审批表》一式两份,推荐单位签署推荐意见。请各推荐单位于2011年11月3日前,将《审批表》及申报材料交人事处人事科。
附:1.《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黔人通[2007]194号)一.doc
2.《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教授审批表》二.doc
3.《贵州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教授审批表》三.doc
校岗位聘用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